水与健康
来源: | 作者:pmo29363f | 发布时间 :2018-07-17 | 1195 次浏览: | 分享到:

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》的相关规定,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及要求要符合以下标准。 生活饮用水水质,不应超过下表所规定的限量。

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

项目

标准

感官性状和

一般化学指标

浑浊度

臭和味

肉眼可见

pH

总硬度(以碳酸钙计)

挥发酚类(以苯酚计)

阴离子合成洗涤剂

硫酸盐

氯化物

溶解性总固体

色度不超过15度并

不得呈现其他异色

不超过3度,特殊

情况不超过5度

不得有异臭、异味

不得含有

6.5~8.5

450mg/L

0.3 mg/L

0.1 mg/L

1.0 mg/L

1.0 mg/L

0.002 mg/L

0.3 mg/L

250 mg/L

250 mg/L

1000 mg/L

毒理学指标

氟化物

氰化物

铬(六价)

硝酸盐(以氮计)

氯仿*

四氯化碳*

苯并(a)芘*

滴滴涕*

六六六*

1.0 mg/L

0.05 mg/L

0.05 mg/L

0.01 mg/L

0.001 mg/L

0.01 mg/L

0.05 mg/L

0.05 mg/L

0.05 mg/L

20 mg/L

60m g/L

3m g/L

0.01m g/L

1m g/L

5m g/L

细菌学指标

细菌总数

总细菌总数

游离余氟

100 个/mL

3 /L

在与水接触300后应不低于0.3 mg/L。

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

外,管网末梢水不应低于0.05 mg/L。

放射性指标

总α放射性

总β放射性

0.1Bq/L

1Bq/L